在留资格的种类

根据“在留资格(滞留在日本的目的)”的种类,规定可否在日本工作,和可以做什么工作。
确认一下您的在留卡上记载的在留资格吧。
① 在留资格为“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居者”的人
什么工作都可以做。
② 在留资格为“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研修”、“家属滞在”的人
不可以工作。
想工作时,需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③ 在留资格为①、②以外的人
只能做以该在留资格得到认可的工作。
从事该在留资格认可以外的工作时,需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资格外活动许可
所谓“资格外活动许可”,是指想要从事以自己的在留资格不被认可的工作时需要的许可。
下列情况时,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局(入管)提交文件,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 “留学”、“家属滞在”等,持有不能工作的在留资格的人想打工时
- 想从事以自己的在留资格被认可的以外的工作时
想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时,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入管)提交文件。
【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注意事项】

持有“留学”、“家属滞在”等在留资格的人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时,规定如下。
- 可以工作的时间:一周28小时以内
※留学生在学校规定的长假(暑假等)时,一周40小时以内
- 不能工作的地方:歌舞厅、俱乐部,男主人俱乐部、麻将店、弹弓店、游戏厅等
想咨询关于在留资格时
在下列窗口,可以咨询关于在留资格。
电话: 0570-013904
时间: 周一~周五8:30~17:15
语言: 日语/英语、汉语、韩国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越南语、菲律宾语、尼泊尔语、印尼语、泰语、高棉语(柬埔寨)语、缅甸语、蒙语、法语、僧伽罗语、乌尔都语
电子邮件: info-tokyo@i.moj.go.jp(日语/英语)
- 外国人综合咨询支援中心
电话: 03-3202-5535 / 03-5155-4039
时间: 周一~周五9:00~16:00(第2、第4周三除外)
语言: 日语/汉语、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印尼语、越南语、他加禄语)
(第2第4周三除外)
(※根据语种,星期和时间异同。请在传单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