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的手续
结婚叫做“婚姻”。
根据日本的法律,结婚时,要向役所提交“婚姻申请表”。
【外国人与日本人结婚时】

在结婚双方的其中一方的居住地的役所或有日本人原籍的役所提交“婚姻申请表”。
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 婚姻申请表(摆放在役所里)
- 护照等能证明国籍的证件
- 在大使馆,领事馆办领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和其日文翻译文件
- 日本人的户籍誊本(提交婚姻申请表的役所没有该人的原籍时)
役所受理婚姻申请表后,可领取“婚姻申请受理证明书”。
带着“婚姻申请受理证明书”和必要文件,到贵国大使馆,领事馆办理结婚手续。
每个国家的手续程序不同,请先向大使馆、领事馆咨询 。
【外国人与外国人结婚时】
外国人与外国人结婚时,也可以到役所提交婚姻申请表。
但是,即使向日本的役所提交婚姻申请表,也有丈夫或妻子的国家不认同“两人已结婚”的可能。
请向大使馆、领事馆问询有无需要办理的手续。
来自同一国家的外国人与外国人结婚时,就去大使馆或领事馆。
可用2人所属国家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
【结婚后的在留资格】
与日本人结婚的外国人,可以改用“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
外国人与外国人结婚时,也可以变更在留资格。
请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局(入管)咨询。
【关于伙伴关系宣誓制度】

在日本,法律不承认男性和男性,女性和女性的结婚。
但是,东京都有承认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等同于结婚的制度。如果提交宣誓成为人生伴侣的文件,就可以领取承认等同于结婚的证明书。
并且,东京都的22个区和市也有类似的制度。(截至2023年10月)
有伙伴关系宣誓制度证明书,在租房等时,更容易被认可为一家人。
离婚时的手续

根据日本的法律,
【外国人与日本人离婚时】
丈夫和妻子中有一方是日本人,丈夫和妻子双方同意离婚时,就向居住地的役所或日本人原籍所在役所提交“离婚申请表”。
离婚申请表放在役所。
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 离婚申请表(放在役所里)
- 护照、在留卡
- 日本人的户籍誊本(提交离婚申请表的役所没有该人的原籍时)
即使向日本的役所提交了离婚申请表,也不知道您的国家会不会承认“二人离婚”。
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问询有无需要办理的手续。
丈夫或妻子有一方不想离婚时,要向家庭法院咨询或打官司。
如果您担心日本人丈夫或妻子,不和您商量就提交离婚申请表,就向居住地的役所或日本人原籍所在役所提交“离婚申请书的不受理申请书(请求不要受理离婚申请的文件)”。
【外国人与外国人离婚时】
每个国家的手续程序不同,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问询。
【离婚后的在留资格】
如果您的在留资格为“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家属滞在”,要在离婚后14日内,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入管)申报。
离婚后,如果继续留在日本,需要办理变更在留资格的手续。
如果您不办理在留资格变更手续超过6个人月,请注意,您可能无法继续停留在日本。
子女出生时的手续

在日本生下了孩子,要在出生之日起14日内提交“出生申报表”。
出生申报表要由父亲或母亲向出生地的役所或居住地的役所提交。
出生申报表和“出生证明书”要一起提交。
出生证明书会由医生或助产士给您填写。
出生申报表和出生证明书在同一张纸上。
【父亲和母亲中一方为日本人时】
子女可以取得日本国籍。
不仅取得日本国籍,还要取得外国国籍时,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申报。
【父亲和母亲双方为外国国籍时】

即使子出生在日本,也不能拥有日本国籍。
要到父亲或母亲拥有国籍的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子女出生申报手续。
要在子女出生后30天内,到出入境在留管理局(入管)办理手续,领取在留卡。
去世时的手续
家人或一起生活的人去世时,要从得知死亡之日起7日内提交“死亡申报表”。
外国人在日本死亡时也需要申报。
死亡申报表要提交到死亡处的役所或申报人居住地的役所。
死亡申报表和“死亡诊断书”要一起提交。
死亡诊断书,会由确认那个人死亡的医生给填写。
死亡申报表和死亡诊断书在同一张纸上。